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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佳和矿业有限公司北川县通口镇同乐村徐家窝棚石灰石矿年产7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项目安全预评价
发布时间: 2022-07-06 11:03:01  点击次数: 1201  来源: 




项目名称

北川佳和矿业有限公司北川县通口镇同乐村徐家窝棚石灰石矿年产7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项目安全预评价

行业类别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项目业主

北川佳和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项目地址

北川羌族自治县通泉镇同乐村

项目简介

该矿山为新建矿山,从2015年取得采矿许可证至今,矿区内未进行生产活动,仅在矿区西侧修建有一条内部道路(后期不再使用)。

2022年5月北川佳和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中源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北川佳和矿业有限公司北川县通口镇同乐村徐家窝棚石灰石矿年产7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工程,矿区范围由1~4号拐点控制并圈闭,核准的开采面积为0.2072km2,开采深度为+1620m~+1425m,《可研报告》中设计开采面积约为0.1096km2,开采标高为+1529m~+1425m,最低开采平台标高+1425m,开采终了台阶高度12m(东侧首台阶高度8m、北侧首台阶高度7m),开采终了台阶坡面角65°,安全平台宽5m、清扫平台宽8m、最终帮坡角东侧47.7°、北侧48.5°。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对象为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用公路—汽车开拓运输方案。

企业现计划对生产规模发生了变化后的矿权范围进行开采,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第20号颁布,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8号修正)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0]第36号颁布,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7号修正)等要求,委托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APJ-(川)-012]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评价机构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杨波

技术负责人

杨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茂平

项目评价组长

陈维

报告编制人

董勇

报告审核人

李长志

项目安全评价师

陈维、董勇、贺联合、崔宝元、王庆、龙俊、陈星明








项目起始时间

2022.5.30

报告提交时间

2022.6.30

安全评价类型

预评价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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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依据安全评价相关法规,对该项目严格按照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程序,经现场调查、分析和评价,结合现场调查情况,得出如下安全预评价综合结论:

1、北川佳和矿业有限公司北川县通口镇同乐村徐家窝棚石灰石矿年产7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矿山建设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建设程序,取得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备案表等,按照规定编制了《可研报告》,并提出了相应的安全措施。

2、项目中虽然可能存在边坡坍塌(滑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危险、有害因素,但是针对生产过程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危险有害因素是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通过落实预评价报告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切实针对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对安全设施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认真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程、规范,不断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可为本项目奠定安全生产条件,从而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

综上所述,北川佳和矿业有限公司北川县通口镇同乐村徐家窝棚石灰石矿年产7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项目认真落实三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营。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依据《可研报告》及本评价组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北川佳和矿业有限公司北川县通口镇同乐村徐家窝棚石灰石矿年产7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