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关于编写《安全隐患整改建议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
复查意见书》和《安全隐患整改承诺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长城安全〔2009〕3号
各技术负责人、评价人员:
最近,安监部门在安全监督检查及报告评审中,对我公司承担的评价项目提出二点意见:一是个别单位在经过安全评价后仍存在安全隐患;二是个别项目评价时间延误。经查:
1、个别单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除了少数是评价遗误以外,大多是委托方并未按我方提出的整改项目要求进行整改;
2、个别项目评价时间延误,实际是由于委托方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未按期提供相关资料,导致评价工作延误,但委托方在安监部门查问时却将责任推到我公司头上。
鉴此,公司对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3、为了满足《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局13号令)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编写指南》以及公司有关过程控制管理方面的要求,在编写《安全隐患整改建议通知书》时,需使用统一格式(注:在原《安全隐患整改建议通知书》格式的基础上做了一些修改,详见(附件一),且必须要求委托方签章或相关人员签收。《安全隐患整改建议通知书》作为评价过程依据及报告附件之一,特别重要。
4、在委托方按我方提出的隐患整改项目进行整改后,由我公司评价人员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编制《安全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安全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须对照说明整改前、后的落实情况,并附对比照片,并加盖我公司技术专用章。作为评价过程依据及报告附件之一(统一格式见附件二)。
5、若我方进行隐患整改复查时,委托方仍然没有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建议通知书》中提到的全部整改项,评价人员必须要求委托方出具《安全隐患整改承诺书》。
6、若委托方无能力或因其它原因不方便编写《安全隐患整改承诺书》时,评价小组应该协助(或代笔)其完成编写工作。
7、《安全隐患整改承诺书》应该有委托方签章或相关人员签字,并应作为该安全评价报告必要的附件之一(统一格式见附件三)。
以上所述的《安全隐患整改建议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和《安全隐患整改承诺书》属于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依据资料,公司作为项目档案长期保存,并在省局组织的年审或常规检查中出示,各位评价人员需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开展工作,并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呈报省局。
特此通知
附件:一、《安全隐患整改建议通知书》
二、《安全隐患整改复查意见书》
三、《安全隐患整改承诺书》
二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