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八污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安全验收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8-24 14:34:35 点击次数: 794 来源:
项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八污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 | 行业类别 | 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项目业主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项目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十一组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八污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产业政策:鼓励; 建设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分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该公司,负责该项目工程实施及运营管理); 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十一组(成都市第八污水厂规划红线范围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再生水设施及配套泵站的规模为20万m3/d,主要包括阀门井、接触消毒池、提升泵房、流量计井、加药间、综合用房及外围再生水管道。 项目总投资:5420.53万元 | |||
评 | 评价机构 |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杨波 |
技术负责人 | 贺联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庆 | |
项目评价组长 | 龙俊 | 报告编制人 | 张茜 | |
报告审核人 | 崔宝元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龙 俊 任志锋 张 茜 崔宝元 王 庆 贺联合 | |
评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0年4月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8月 |
安全评价类型 | 验收评价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成都市第八污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严格执行了国家及行业的规范、规程及标准,落实了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满足安全运营条件,其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有害程度属于可控状态,其建设项目的总体安全状况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