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乘用车三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乘用车三期项目 | ||||
建设单位 |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地址 |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柏合镇文柏大道1367号 | ||||
项目简介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设在杭州,是一家以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生产经营为主要产业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始建于1986年。 | ||||
项目组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贺联合 | 个人资质编号 | 川安卫乙构培字第1587号 | ||
现场调查人员 | 蒋次群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1.3.1 | 企业陪同人 | 王春蕊 |
采样、检测人员 | 汪勇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1.3.1-2021.3.3 | 企业陪同人 | 王春蕊 |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 |||||
物理因素:噪声、电焊弧光、高温、红外线、手传振动、激光辐射 化学因素: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氢氧化钠、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壬烷、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石蜡烟、乙苯、四氧化三铅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氢氧化钠、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壬烷、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石蜡烟、乙苯、四氧化三铅、乙二醇丁醚(2-丁氧基乙醇)、一氧化碳、正丁醇、溶剂汽油、聚丙烯粉尘、硅酸钾、磷酸锌铁。 本次对应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氢氧化钠、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壬烷、电焊烟尘、砂轮磨尘、一氧化碳、正丁醇、溶剂汽油、聚丙烯粉尘进行了评价检测。 由检测结果可知,建设单位作业场所作业人员接触的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氢氧化钠、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壬烷、电焊烟尘、砂轮磨尘、一氧化碳、正丁醇、溶剂汽油、聚丙烯粉尘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规定;除冲压车间打磨岗位噪声超标外,其余岗位接触噪声的40h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值均符合国家相应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作业人员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规定。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该项目生产工艺及产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属于“电力供应”。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单位生产工艺及产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属于“汽车整车制造”。 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乘用车三期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经现场调查及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为: 关键控制点:人工喷漆、点修补、以及补漆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乙苯、噪声。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一)报告书专家组意见 1、细化车间通风分析;2、细化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分析与评价。 (二)建设单位现场专家组意见 1、加强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监管;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