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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宁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果木一期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公示信息
发布时间: 2022-06-21 14:34:19  点击次数: 472  来源: 

     果木一期风电场工程任务为发电,装机容量为100MW,估算的风电场年上网电量为25763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2576h,容量系数为0.29。项目主要由40台单机容量2500kW的风电机组、40台箱变、35kV电缆集电线路、一座110kV升压站及进场和场内道路组成。工程等级为Ⅱ等,工程规模大(2)型。按2019年三季度价格水平,工程静态总投资76849.29万元,静态单位千瓦投资7685元/kW。华能宁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取得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南果木一期风电场项目的批复》(文件号:川发改能源[2019]572号)。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华能宁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二十四号)、《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中“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单位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规定,委托我公司承担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针对建设单位成立了项目评价组,任命孙洪燕(  川职卫乙级第2315号)为该项目负责人;蒋次群(川职卫乙级第2072号)为报告编制人,孙爱红、蒋次群为现场调查人员,雷剑、孙鑫为采样、检测人员,在企业业主陈明的陪同下,2022.2.10进行了现场调查,2022.2.15-17进行了现场采样,按照《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3)的相关规定,向该公司收集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依据我国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项目评价组坚持客观、真实的评价原则,对委托项目进行了专业评价,编制完成了《华能宁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果木一期风电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