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 项目名称 | 四川德阳东动电站工程服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现状 | 行业类别 | 机械行业 |
项目业主 | 四川德阳东动电站工程服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太华山路南段 | |||
项目简介 | 四川德阳东动电站工程服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了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委 托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其在四川省德阳市太华山路南 段的生产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现场勘 察和查阅该公司提供的资料,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遵循系统安全的原理,运 用科学的评价分析方法,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客观的原则,对该配件厂的安全生产现状 进行综合评价。 其目的是通过对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分析和预测该项目在厂址、厂内平面布 置及生产、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其危害程度,在此基础上, 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其建议,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 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通过对设备、设施或系统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相关规定的评价,对照技术标准、规范找出存在问题和不 足,以实现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提高该项目的整体安全水平,确保 项目实现安全生产。 | |||
评 | 评价机构 |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杨波 |
技术负责人 | 贺联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茂平 | |
项目评价组长 | 唐涵忻 | 报告编制人 | 唐涵忻 | |
报告审核人 | 刘晓艳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唐涵忻、凌泽红、任志锋 | |
评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1.7.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0.9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
评价结论 | 四川德阳东动电站工程服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应重视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建议,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和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 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采取了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严格落实了本报告提 出的整改建议后,其安全风险可控,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