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任伟的处罚决定
发布时间: 2016-07-14 14:07:42 点击次数: 18906 来源:
关于对任伟的处罚决定
长城〔2016〕12号
各相关部门:
公司原检测中心员工任伟,在公司安排参加的《2016年第二次四川省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考核理论考试》中,成绩仅为1分,此次考试,公司给予了充足的准备时间,且都是平时工作中接触到的项目,可见此员工对待考试态度极不认真,对考试成绩极不负责。根据公司《制度汇编》中《员工奖惩制度》第4条第5项“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别交办的阶段性重点工作者”的处罚规定,对其罚款500元以示惩戒。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