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销售分公司是一家从事成品油零售,成品油零售,成品油批发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22日,公司坐落在四川省,详细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6栋1单元1-6层;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销售分公司的信用代码/税号为915101007253796015,法人是李勇,注册资本为,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燃气经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住宿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药品零售;药品批发;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项目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销售分公司新建青白江区货运大道LNG加气站,建设地址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金芙蓉大道二段1569号,项目总用地面积5957.78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5957.78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基底面积675.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7.28平方米;新建型钢结构罩棚,水平投影面积476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上二层框架结构站房,占地面积为199.6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99.28平方米;该LNG加气站设计规模为40吨/天,设置60立方米半地下LNG储罐2具,潜液泵撬1套,4台单枪LNG加气机等。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都销售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二十四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相关要求,委托我公司承担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针对建设单位成立了项目评价组,确定报告书编写人员,任命蒋次群(川职卫乙级第2072号)为该项目负责人;孙爱红(川职(评)20210133号)为报告编制人,在建设单位人员王述德的陪同下,2023.5.4孙爱红、蒋次群进行了现场调查,2023.5.9雷剑、孙鑫进行了现场采样,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3)的相关规定,向该公司收集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依据我国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项目评价组坚持客观、真实的评价原则,对委托项目进行了专业评价,编制完成了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