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第六净水厂提标改造项目安全综合分析 | 行业类别 | 水的生产和供应 |
项目业主 |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性质 | 改建 | |
项目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高洪村5组 | |||
项目简介 | 成都市第六净水厂(原成都市龙潭污水处理厂)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高洪村5组,运行单位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现有规模为10万m3/d,主要采用“曝气沉砂池+改良A2/O+沉淀池+D型滤池+紫外消毒”净化方式。成都市第六净水厂已建成运行近十年,部分设备已陈旧老化,经常出现管道堵塞,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情况。为保证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十分有必要对成都市第六净水厂现有部分设备进行改造。为此,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3638.92万元对成都市第六净水厂进行提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生化池,新建中间提升泵房及高密度沉淀池,新建反硝化滤池及消毒接触池,新建综合加药间,改造更换预处理、脱水、除臭、中水、自控仪表等系统部分设备。改造后,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不变,即10万m3/d,拟采用“多段A/O+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滤池工艺”,尾水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要求。2018年06月13日,“成都市第六净水厂提标改造项目”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100-77-03-276657】FGQB-02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5年安监总局77号令修订),本项目按要求进行安全“三同时”工作。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综合分析,为建设项目设计提供参考,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 | |||
评 | 评价机构 |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杨波 |
技术负责人 | 贺联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茂平 | |
项目评价组长 | 薛松 | 报告编制人 | 吴春蓉 | |
报告审核人 | 刘有中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薛松、吴春蓉、李庆 | |
评 | 项目起始时间 | 2019年6月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8月 |
安全评价类型 | 综合分析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
评价结论 |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第六净水厂改造工程项目在采取本安全综合分析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后,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有害程度属于可控,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和安全设施从安全生产角度看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