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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东峰511HF井地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 2026-07-10 15:51:38  点击次数: 29  来源: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东峰511HF井地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行业类别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项目业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

项目性质

新建

项目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石湍镇朝阳店村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东峰 511HF 井地面建设工程   ;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 ;

项目性质:新建 ;

建设地点: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石湍镇朝阳店村 ;

项目规模:3.0×104m3/d ;

项目总投资:844.42 万元
建设规模:新建东峰 511HF 有人值守采气井站 1 座,产气不接入管网,外输给周边用户,外输管道由用户自建。本项目以井口采气树节流阀为界,节流阀法兰后至围墙外 2m 处止为本项目设计终点。本项目设计终点在围墙外 2m 处预留管帽,出站管道和下游用户碰口作业由下游单位完成。
本工程新建井站设施(以墙外 2m 为界)由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进行安全管理,围墙外下游燃气管道由用户自行建设及安全管理。










评价机构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杨波

技术负责人

杨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佳豪

项目评价组长

尹双全

报告编制人

尹双全

报告审核人

孟永兴

项目安全评价师

尹双全、刘晓艳、梁代华、王庆、李娟、吴芹、张玲、李勇波








项目起始时间

2026.3.10

报告提交时间

2026.5.20

安全评价类型

验收评价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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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东峰 511HF 井地面建设工程手续完善,工程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监理、检测等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完成,项目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及辅助设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东峰 511HF 井地面建设工程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