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的要求(长城安全函〔2012〕39号)
发布时间: 2012-10-22 09:10:27 点击次数: 5755 来源: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关于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的要求
长城安全函〔2012〕39号
各位员工:
为规范工作纪律,提高员工的自觉性和办事效率,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以下上班时间工作纪律要求。
1.上班期间,不得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报纸、杂志或书籍。
2.上班期间,不得用工作电脑玩游戏、看电影,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
3.上班期间,不得与工作无关的第三方交流,包括已被公司辞退的原公司员工。
上述行为若经发现一次,直接提出口头警告,没收相关物品,责令改正,警告三次以上仍发生上述行为者将重罚200元。
员工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支持,不得有传播不实信息,滋事,影响同事之间团结,导致工作进度受阻之行为。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