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 项目名称 | 四川恒昌兴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钻井、井下作业(修井)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项目业主 | 四川恒昌兴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取安证 | |
项目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1666号 | |||
项目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发布,主席令〔2021〕第88号第三次修正,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2004〕第9号发布,原总局令〔2015〕第78号第二次修订,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从事石油天然气钻井、井下作业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石油天然气作业单位应当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为此,四川恒昌兴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特委托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钻井、井下作业(修井)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
评 | 评价机构 |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杨波 |
技术负责人 | 杨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茂平 | |
项目评价组长 | 李长志 | 报告编制人 | 崔宝元 | |
报告审核人 | 唐涵忻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李长志、贺联合、赖文婕、崔宝元、周明 | |
评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3.10.2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11.16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
评价结论 | 四川恒昌兴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钻井、井下作业(修井)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发布,主席令〔2021〕第88号第三次修正,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第90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5月25日修订通过,2023年9月1日起实施)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状况良好,安全管理规范。根据公司钻井、井下作业(修井)目前现状,结合公司对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情况作出如下评价结论:四川恒昌兴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钻井、井下作业(修井)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