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新蓬207-1地面建设工程 | 行业类别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项目业主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花龙村 11 组 | |||
项目简介 | 新蓬 207-1 地面建设工程 | |||
评 | 评价机构 |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杨波 |
技术负责人 | 杨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庆 | |
项目评价组长 | 唐涵忻 | 报告编制人 | 唐涵忻 | |
报告审核人 | 刘晓艳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唐涵忻 杨燕 崔宝元 杨茂平 赖文婕 | |
评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2.8.2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1.18 |
安全评价类型 | 验收评价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
评价结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新蓬207-1 地面建设工程完善,工程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监理、检测等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完成,项目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及辅助设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新蓬207-1 地面建设工程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严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