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安全环境 > 安全评价报告公示 > 信息浏览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新蓬207-1地面建设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13:40  点击次数: 420  来源: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新蓬207-1地面建设工程

行业类别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项目业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项目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花龙村 11 组

项目简介

新蓬 207-1 地面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花龙村 11 组
项目总投资:1216.7 万元
建设规模(设计):气井 6 口(新蓬 207、新蓬 207-1、新蓬 207-2、新蓬207-3、新蓬 207-4、新蓬 207-5),开发配产均为 0.9 万方/天。根据标准化设备选型及物料设计原则,新蓬 207 站集气站内布置 3 台 PN35MPa 60KW 撬装双进双出水套炉 3 套、PN35MPa DN65 1 控 2 井口截断阀 3 套、PN4.0 DN400 分离器 1套、PN4.0 DN600 分离器 1 套、PN4.0 DN800 分离器 1 套、PN4.0MPa DN50 撬装疏水阀 2 套、8 井式轮换计量桥管撬 1 套、20m3 污水罐 1 套、DN80 放空设施一套。新建新蓬 207~新 501 站预留阀组约 5.4km DN150 管线。










评价机构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杨波

技术负责人

杨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庆

项目评价组长

唐涵忻

报告编制人

唐涵忻

报告审核人

刘晓艳

项目安全评价师

唐涵忻 杨燕 崔宝元 杨茂平 赖文婕








项目起始时间

2022.8.25

报告提交时间

2023.1.18

安全评价类型

验收评价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新蓬207-1 地面建设工程完善,工程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监理、检测等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完成,项目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及辅助设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新蓬207-1 地面建设工程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严具备安全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