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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太阳-大寨区块8亿立方米/年浅层页岩气地面建设工程(二)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11:35  点击次数: 346  来源: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太阳-大寨区块8亿立方米/年浅层页岩气地面建设工程(二)

行业类别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项目业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项目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及宜宾市兴文县境内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太阳-大寨区块8亿立方米/年浅层页岩气地面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使用单位:浙江油田分公司西南采气厂

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及宜宾市兴文县境内

建设性质:新建工程

建设规模:太阳-大寨区块8亿立方米/年浅层页岩气。新建平台44座(227口井)及相应集气支线,新建外输干线1条,新建集气干线2条,新建云山坝脱水站1座,新建太阳集气增压站1座,新建正东集气站1座,新建大寨集气站1座,新建外输末站1座,外输干线新建线路截断阀室1座,新建回注站3座及相应的配套地面工程建设。 建设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批复投资为117198.27万元,工程安全专用投资12799.058万元。










评价机构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杨波

技术负责人

杨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茂平

项目评价组长

李长志

报告编制人

崔宝元

报告审核人

唐涵忻

项目安全评价师

李长志 周明 崔宝元 贺联合 赖文婕








项目起始时间

2023.10.28

报告提交时间

2023.12.15

安全评价类型

验收评价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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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太阳-大寨区块8亿立方米/年浅层页岩气地面建设工程在设计、施工及试运行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实现了“三同时”要求,主体工程和安全设施试运行状况良好;与工程配套的消防和安全设施、措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该工程通过试生产,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试运行合格。各评价单元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施合理有效,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建设单位对本次评价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已组织整改完毕。 综上所述,阳102H11平台、阳102H16平台、阳102H25平台、阳102H27平台,阳102H11平台井~太阳集气增压站集气支线(DN100 6.3MPa 0.612km),阳102H16平台井~H15集气支线T接点集气支线(DN150 6.3MPa 2.353km),阳102H25平台井~H29集气支线T接点集气支线(DN150 6.3MPa 0.25km),阳102H27平台井~云山坝集气增压站集气支线(DN150 6.3MPa 0.788km),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