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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三快速通道A段下穿临时框架连接道路兰成渝输油管线保护涵工程
发布时间: 2021-07-06 16:15:36  点击次数: 893  来源: 





项目名称

简三快速通道A段下穿临时框架连接道路兰成渝输油管线保护涵工程

行业类别

道路工程

项目业主

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项目地址

 四川省简阳市

项目简介

  简三快速通道A段在兰成渝输油管道桩号(K0955+800)处穿越兰成渝管道,拟在该段修建盖板涵对兰成渝管道进行保护,拟建道路与输油管道的交角为76.5°,需保护管道的长度为39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主席令〔2010〕第30号)、《关于规范公路桥梁与石油天然气管道交叉工程管理的通知》(交公路发〔2015〕36号文)等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专项评价。

因此,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对简三快速通道A段下穿临时框架连接道路兰成渝输油管线保护涵工程进行安全专项评价。我公司组织了有关评价人员进场实地勘察和收集资料。本着“安全第一、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依法评价”的原则,通过对本项目及兰成渝输油管道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和预测简三快速通道A段下穿临时框架连接道路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与兰成渝输油管道之间的互相影响,以及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其建议,以提高建设项目的整体安全水平,确保建设项目建成后实现安全运营。

 










评价机构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杨波

技术负责人

贺联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杨茂平

项目评价组长

龙俊

报告编制人

王庆

报告审核人

李长志

项目安全评价师

龙俊、王庆、邹颖婷








项目起始时间

2021.4.20

报告提交时间

2021.6.20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专项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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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三快速通道A段下穿临时框架连接道路兰成渝输油管线保护涵工程,从安全角度看,其风险可控,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