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价及审核人员提交评价报告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8-28 09:08:28 点击次数: 5451 来源: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关于评价及审核人员提交“完成报告清单”的通知
长城安全〔2009〕2号
各评价人员:
为保障评价及审核费用的及时发放,请于每月20日统计自己所完成的评价报告清单(统计所属时间: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并于当月24日前将清单发至公司邮箱或综合办公室人员QQ,以便综合办公室及财务人员根据打印装订完工的报告及时核对,及时计算评价和审核费用。一般情况评价和审核费用结算时间为次月10日前,如遇节假日,可能提前或顺延几日。
请严格遵照执行。如有疑问,请评价人员及时与综合办公室人员联系。
特此通知
附:评价人员完成报告清单
二○○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