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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吉航科技有限公司钢塑复合管及塑料管材、管件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发布时间: 2021-04-01 12:44:12  点击次数: 376  来源: 

       四川吉航科技有限公司,是德阳市广汉市小汉镇小南村10社(工业园区)一家专业生产钢塑复合管及塑料管材、管件的企业。公司成立于2013820日,注册资金5600万人民币以上。公司投入大量资金从国内外引入高效、稳定、环保的生产设备,并且在行业中收集了优秀技术人员10余人,公司定员总人数30人。经营范围包括塑料管、钢管、铸铁管的研发:生产、销售:建材、钢塑复合管材、管件、塑料管件、管材;加工、销售。主要用途:民用供水、工业供水、雨水收集输送、消防管道、污水输送、食品加工;塑料制品、化工产品。医疗等。产品已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得到了广大客户高度认可及肯定。新建生产线完成年产能达到1.5万吨塑料管材,1.1万吨钢塑复合管的生产能力。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四川吉航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二十四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7]90)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规定,委托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承担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四川吉航科技有限公司20189月委托我公司对其钢塑复合管及塑料管材、管件生产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现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针对该项目成立了项目评价组,确定报告书编写人员,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7]90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3)的相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收集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依据我国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项目评价组坚持客观、真实的评价原则,对委托项目进行了专业评价,编制完成了《四川吉航科技有限公司钢塑复合管及塑料管材、管件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