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杨波同志任公司总工程师多年,于2015年3月取得矿建高级工程师,根据有关规定该同志已具备正高级安全工程师职务的评审条件,公司同意杨波按规定申报,并享受正高级工程师待遇。
该同志继续担任总工程师职务,为公司技术总负责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6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请向企业管理中心反应。
特此公示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