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定边采油厂罗平27大井组集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发布时间: 2024-08-28 17:56:37 点击次数: 165 来源:
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定边采油厂罗平27大井组集输工程 | ||||
建设单位 |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定边采油厂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地址 | 陕西省榆林是定边县定边镇新区(兴源小区)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罗平27大井组集输工程 建设单位: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定边采油厂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投资:530.41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拟在罗平27井场内新建加热炉1台、100m³净化储油罐2具、100m³沉降罐1具、100m³污水罐1具、加药装置1套、20m³三相分离器1具、撬装智能选井装置2套、φ400气液分离器1具、倒罐及装车泵房等配套相关辅助工程。 | ||||
项目组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蒋次群 | 个人资质编号 | 川职卫乙级第2072号 | ||
报告编制人 | 杨中梁 | 个人资质编号 | 川职卫乙级第2318号 | ||
现场调查人员 | 蒋次群、杨中梁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4.6.3 | 企业陪同人 | 姜凤凤 |
采样、检测人员 | / | 采样、检测时间 | / | 企业陪同人 | / |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 |||||
化学有害因素:甲烷、丙烷、戊烷、己烷、庚烷、辛烷、壬烷、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甲醇 | |||||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定边采油厂罗平27大井组集输工程在其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化学有害因素(甲烷、丙烷、戊烷、己烷、庚烷、辛烷、壬烷、硫化氢、二甲苯、甲醇)、物理因素(噪声),根据拟建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结合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预测本项目集输岗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定边采油厂罗平27大井组集输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个人防护用品等基本满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的要求,按照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职业病防治补充措施的要求及建议,在项目投入生产运行后将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从职业卫生角度考虑拟建项目可行。 建议: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2)拟建项目试运行前,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进行岗前体检。正常运行期间,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定期安排运行人员体检,制定劳动卫生健康防护措施。本项目集输岗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项应包括:正己烷、笨、噪声。 (3)拟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的规定,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应1人1档,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应进行体检结果书面告知。及时组织体检异常人员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和体检机构建议进行妥善处置。 (4)若发生职业病危害应急事故,应立即组织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健康损伤的所有人员,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所规定的项目进行相应的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5)企业应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不断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6)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本报告书提出的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和建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单位应当在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工程概算,在总投资中应占合理比例,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经费应单列。 (7)项目建设过程中应确保本评价报告书中提及的各项防护设施的落实。 (8)企业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外包单位进行作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职业卫生防护责任,对外包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需及时进行改进,同时监督外包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健康监护的开展。 (9)企业应加强对外包单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提高外包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意识,并对其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一) 报告书专家组意见 | |||||
1、规范引用的标准,细化原辅材料的分析内容; 2、细化利旧部分内容,完善公辅设施工艺介绍; 3、细化类比项目应急救援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内容; 4、完善拟建项目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 |||||
(二)建设单位现场专家组意见 | |||||
附:现场勘查照片、现场采样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