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长油管道输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输配气站备用调压计量管道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公示卡
发布时间: 2024-08-28 17:52:53 点击次数: 146 来源:
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定边县长油管道输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输配气站备用调压计量管道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定边县长油管道输气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盐场堡贾圈村北周公路西侧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定边县长油管道输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输配气站备用调压计量管道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建设单位:定边县长油管道输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定边长油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规模:扩建支路供气规模200×104Nm³/d 项目投资:139.3万元。 建设内容:在天然气输配气站内,对原有供气工艺进行扩建,从第二气源汇管(HG-2)上两个预留DN200阀门接气,并联设置计量(1路计量、1路旁通)后进入盐池方向输气管道,新增放空接入原站放空系统。另外为控制第一路气源输往盐池方向的气量,将流量计FT-301(b)前原DN350收球球阀更换为电动流量调节阀并与流量计FT-301(b)连锁,以及与之相配套供配电、仪表等。 | ||||
项目组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蒋次群 | 个人资质编号 | 川职卫乙级第2072号 | ||
报告编制人 | 杨中梁 | 个人资质编号 | 川职卫乙级第2318号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杨中梁、蒋次群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4.3.12 | 企业陪同人 | 邹欣良 |
采样、检测人员 | 陈园、魏敏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4.3.12~2024.3.14 | 企业陪同人 | 邹欣良 |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 |||||
化学有害因素(甲烷、丙烷、戊烷、己烷、庚烷、一氧化碳) | |||||
物理因素(噪声)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戊烷、己烷、庚烷、一氧化碳、噪声 |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戊烷、己烷、庚烷、一氧化碳、噪声的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本项目生产过程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化学有害因素(甲烷、丙烷、戊烷、己烷、庚烷、一氧化碳)、物理因素(噪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戊烷、己烷、庚烷、一氧化碳、噪声的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合本项目工程分析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分析,本报告认为,本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为:天然气泄漏事故。 职业病防护设施:本项目于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了防毒、防暑降温、防寒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的要求,综合分析,防毒、防暑降温、防寒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合理,可以有效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 职业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18〕第24号修订)、《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1〕第5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评价,综合分析认为,现有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基本能够满足定边长油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需要。 综上所述,定边长油管道输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输配气站备用调压计量管道技改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各类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本报告认为建设单位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如能落实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则应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企业应每年定期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个人佩戴的移动式的报警器进行检定,确保其的可靠性。 (2)企业加强对应急设备的管理、维护与保养。根据《工业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AQ/T6110-2012)企业应加强空气呼吸器日常检查,检查工作由管理人员组织进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可根据使用频度和环境适当增加检查次数;企业应制定年度空气呼吸器定期技术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在用空气呼吸器定期技术检测周期为1年;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为3年;气瓶的充装应根据空气呼吸器的技术参数确定。 (3)企业应定期对应急药品进行检查与更换,确保应急药品的有效性。 (4)企业应定期对应急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过期或拆包装使用后,请及时回收或移出外操室等劳动者使用场所,确保应急事故发生时,劳动者使用的应急设备合理有效。 (5)若发生泄漏,应通知有关人员,并佩戴整齐完整的防护设备,并及时切断泄漏源。切忌在没有安全防护设备保护下进行切断泄漏源或进行抢救等活动。 (6)受限空间作业应做以下防护:进入作业场所前,要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对作业现场进行危害识别和评估,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检测与防护器材;2.采取通风净化措施,使有限空间工作条件符合要求;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和急救时应佩戴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品,佩戴有效的通讯器材工具、身系安全绳;4.救出人员后需迅速撤离现场,将中毒或窒息者移到有新鲜空气的通风处;5.视情况对窒息者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时严重者速交医生处理。(打120电话)。6.作业及救援过程中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适时,迅速撤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同时检查呼吸器问题及时更换合格呼吸器。 (7)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规定,企业应当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8)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告知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进行维护与保养,及时更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内容。 (9)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本项目操作工及操作班长职业健康监护项应为视屏作业,同时负责压力容器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应包括压力容器作业。压力容器属于危险作业,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是随时发现可能发生的职业禁忌证,保证作业安全。 (10)企业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11)若发生职业病危害应急事故,应立即组织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健康损伤的所有人员,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所规定的项目进行相应的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12)企业应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及时更新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3)在对存在密闭空间检修维护时,应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和《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的要求做好监护和监测工作,同时在充分通风且佩戴有效防毒面具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14)加强对设备阀门、法兰、连接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点的日常检查与维护,确保管道密闭,减少物料泄漏的可能。 (15)企业应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监督和管理。 (16)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2〕48号)规定,企业应在收到本评价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7)本项目管道维修和更换需要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对准入人员办理准入证,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准入者、监护人,作业时,至少安排1名监护人在外持续监护;有限空间外设置警示标识,告知有限空间的位置及存在的危害。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采取惰性气体置换(针对还有易燃气体或蒸发液在开启时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和强制通风(保持足够的新风量,通风管应延伸至有限空间底部)等措施,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合格方才进行作业。 当有限空间作业外包时应与承包商签订委托协议,告知其作业场所存在有限空间,并明确相关管理程序以及面临的危害,对承包商的能力进行评估等。 有限空间作业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一) 报告书专家组意见 | |||||
(1)规范引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2)细化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分析与评价 (3)补充附件资料。 | |||||
(二)建设单位现场专家组意见 | |||||
(1)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 (3)加强个体防护用品配发、佩戴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防护用品发放领取台账记录; (4)规范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完善个人监护档案; (5)认真落实建议部分与补充措施的其它相关内容。 | |||||
附:现场勘查照片、现场采样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