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了《杭州市西湖区桐庐野鱼馆“7·21”燃气爆燃事故调查报告》,披露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对相关人员的责任作出认定。
2017年7月21日上午8时32分,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与灯彩街交界路口南侧的桐庐野鱼馆因液化石油气泄漏发生爆燃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00余万元。这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早前报道
调查组认为,桐庐野鱼馆实际经营人盛小俊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包括杭州西湖区一名副区长在内的9名党政干部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党纪政纪处分,对另外7名党政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据悉,爆燃事故发生后,危难之际,事故现场附近商铺店员、司机、行人在第一时间冒着生命危险出手救助。
9月27日,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一批在“7.21”古墩路液化气爆燃事故中不顾安危抢救受伤人员的市民进行表彰奖励,授予九洲全诺大药房古墩店员工“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授予9人“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
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盛小俊,桐庐野鱼馆实际经营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建议给予杭州市西湖区副区长马品芳行政警告处分。
2.建议给予杭州市西湖区紫金港科技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余建军(原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行政记过处分。
3.建议给予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镇长王喆行政警告处分。
4.建议给予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副镇长陈海洋行政警告处分。
5.建议给予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三墩派出所民警方勤行政警告处分。
6.建议给予杭州市城管委党委委员邱佩璜行政警告处分。
7.建议给予杭州市城管委直属大队大队长于王山行政记过处分。
8.建议给予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杜旭侠行政警告处分。
9.建议给予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局执法科科长樊平行政记过处分。
1.建议给予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党委书记方鸿卿诫勉谈话处理。
2.建议给予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人大副主席李金土诫勉谈话处理。
3.建议给予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三墩派出所副所长陈卓旻诫勉谈话处理。
4.建议给予杭州市西湖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孔永继诫勉谈话处理。
5.建议给予杭州市西湖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李猛诫勉谈话处理。
6.建议给予杭州市西湖区商务局局长娄益元诫勉谈话处理。
7.建议给予杭州市西湖区安监局副局长陈杰诫勉谈话处理。
1.建议杭州市西湖区安监、工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桐庐野鱼馆实施行政处罚。
2.杭州市西湖区政府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3.杭州市城管委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1.对于陈立海、杨保选 2 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具备瓶装燃气经营资质和危险品运输资质,违法经营、运输、储存液化石油气等行为,建议杭州市西湖区城管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于其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建议由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进一步查证后,依法进行处理。
2.对于临安大平在经营过程未实行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登记和固定充装制度,长期向未取得经营许可的个人提供充装液化石油气供其非法贩卖等行为,并故意通过不进行实名登记和关闭视频监控的方式逃避监管。建议杭州市临安区燃气主管部门和质监部门依法吊销其证照。
3.对于杭州硕信能源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制售存放危化品等问题,建议由杭州市运管、安监等部门进一步查证后另案处理。
4.对于宁波有鸿贸易涉嫌雇佣危险品运输车辆违规进行危险品卸车作业行为,建议由宁波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查证后另案处理。
5.鉴于目前杭州餐饮行业大量使用醇基燃料作为民用燃料,而醇基燃料的运输、储存、经营及灶具的购买、安装、使用等环节缺乏详细规范的行业管理规定或标准,建议杭州市城管、商务等部门对如何规范餐饮场所醇基燃料的经营使用进行研究,并出台具体措施。
6.对于事故调查发现的事发地周边商铺普遍存在合用场所的问题,特别是一些住人店铺还储存相当数量的液化气瓶,存在事故隐患。责成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辖区内商铺全面排查,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