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 项目名称 | 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行业类别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项目业主 | 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项目地址 | 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 | |||
项目简介 | 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取得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号:青发改审批〔2018-510113-78-01-246343〕SZFG-0035 号)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白江区城厢镇。项目总投资 32554.06 万元,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总规模 10 万吨,现实施一期 5 万吨。采用 AA0+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工艺。主要建设内容:粗格栅间、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AAO 池、二沉池、回流污泥泵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及反洗综合用房、紫外消毒及巴氏流量槽、小鼓风机房、进水表间、污泥脱水机房、中水池、储泥池、加药间、鼓风机房、生物除臭装置、污水仪表、碳 投间、配电间、消防池、尾水提升泵池、碳源投加间及相关配套的公辅设施。出水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新建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约 9.38 公里。2020 年 1 月通水,2020 年 10 月竣工验收,通水运行至今设备设施及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项目于 2021 年 4 月由陕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安全预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评价报告》。于 2021 年 4 月由成都美厦建筑设计限公司编制了《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 13 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 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 36 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7 号修订)“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规定。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应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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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 评价机构 |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杨波 |
技术负责人 | 贺联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茂平 | |
项目评价组长 | 龙俊 | 报告编制人 | 马勇 | |
报告审核人 | 李长志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龙俊、凌泽红、马勇 | |
评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1.6.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6.30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
评价结论 | 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严格执行了国家及 行业的规范、规程及标准,落实了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满足安全运营条件,其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有害程度属于可控状态,其建设项目的总体安全状况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