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吉星消防药剂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消防药剂生产、销售 |
项目业主 | 四川省绵阳市吉星消防药剂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项目地址 | 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龙兴村二组 | |||
项目简介 | 四川省绵阳市吉星消防药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7日,位于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龙兴村二组,法定代表人为钟迪炯,注册资本(人民币)一千贰佰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消防药剂生产、销售,灭火剂灌装药剂;对外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商品、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绵阳市吉星消防药剂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该公司位于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龙兴村二组的四川省绵阳市吉星消防药剂有限公司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通过对其生产过程中设施、设备、装置的实际运行状况和管理状况的现场勘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其危险度的评价,查找四川省绵阳市吉星消防药剂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判定其危险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确保四川省绵阳市吉星消防药剂有限公司实现安全生产,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评价通则》要求的原则和步骤实施评价 | |||
评 | 评价机构 |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杨波 |
技术负责人 | 贺联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茂平 | |
项目评价组长 | 李长志 | 报告编制人 | 赵国文 | |
报告审核人 | 周明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李长志、赵国文、王旭 | |
评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2.2.1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3.22 |
安全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 |||
评价结论 | 四川省绵阳市吉星消防药剂有限公司应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整改完成后,加强安全管理,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保障安全投入,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达到可接受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