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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水电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示信息
发布时间: 2022-08-10 15:29:43  点击次数: 6676  来源: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坝址位于大渡河干流中游段、四川省乐山市金 口河区张村沟沟口上游 300m 处,为二等大型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 为主,兼顾库区供水。电站总装机容量3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 15.03 亿 kW·h,水库总库容 0.122 亿 m³,正常蓄水位 592m,正常蓄水位相 应库容 0.112 亿 m³,调节库容 0.041 亿 m³,死水位 589m。工程为径 流式电站,枢纽建筑物方案为右岸河床式厂房+左岸5 孔泄洪闸,其中,挡水建筑物由左岸非溢流坝段、泄洪闸坝段、厂房坝段及右岸非溢流坝段组成,最大坝高54m;泄水建筑物为开敞式 5 孔泄洪闸,最大闸高 48m;河床式厂房布置在河床右侧,主机间内装有 6 台单机容量为 50MW 的卧式灯泡贯流机组,进水口采用两孔一机供水方式,底 板底高程554.00m;过鱼设施方案推荐竖缝式鱼道,鱼道全长 760.8m, 克服最大水头落差 15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8]第二十四号)的相关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 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根据该规定,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于 2022 年 4月委托我公司承担其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水电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针对拟建项目成立了项目评价组,任命孙洪燕(川职卫乙级第2315号)为该项目负责人,孙爱红(川职(评)20210133号)为报告编制人员,在建设单位人员王寅的陪同下,2022.6.2孙爱红进行了现场调查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 [2017]第 90 号 )、 《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病 危 害 预评 价 报 告 编 制 要 求 》 (ZW-JB-2014-004)的相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收集与拟建项目有关的资 料,在充分研究相关资料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基 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方案。依照预评价方案,项目评价组坚持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价原则,编制了《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大渡河枕头坝二 级水电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