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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彭州市马蓬221HF井地面建设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 2026-07-13 09:32:57  点击次数: 16  来源: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彭州市马蓬221HF井地面建设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行业类别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项目业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

项目性质

新建

项目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和街道明台村 1 组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彭州市马蓬221HF井地面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生产管理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和街道明台村 1 组

项目总投资:1194.5 万元

建设规模:马蓬221HF井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致和街道明台村1组,属于什邡-马井气田,实际部署马蓬221HF井一口新井,气井自喷生产,设计规模10×104m3/d。站场为新建无人值守站场,马蓬221HF井为评价井,井口产气量4800m3/d,井口最高关井压力22MPa,井口最高流动压力1.8~3MPa,井口温度22℃。

马蓬221HF井站站场采用加热节流+气液分离计量+气液分输工艺;井口气从采气树接出,经加热节流后,进入分离器分离计量后外输。新建马蓬221HF井站至三彭阀室集输管线0.71km,在三彭阀室上载三彭线。新建三彭阀室至马井13站的马蓬12井站0.44km,在马蓬12井站上载马井13至马蓬53D增压站集输管线。










评价机构

四川省长城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杨波

技术负责人

杨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佳豪

项目评价组长

尹双全

报告编制人

王庆

报告审核人

孟永兴

项目安全评价师

尹双全、刘晓艳、梁代华、王庆、李娟、吴芹、张玲、李勇波








项目起始时间

2026.3.10

报告提交时间

2026.5.20

安全评价类型

验收评价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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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彭州市马蓬221HF井地面建设工程手续完善,工程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监理、检测等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完成,项目周边环境和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及辅助设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彭州市马蓬221HF井地面建设工程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