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金科技兆瓦级电解水制氢成套装备研发生产示范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建设单位 |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道原点大道以北,秦创原两链融合1980泾造中心产业园11#厂房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金科技兆瓦级电解水制氢成套装备研发生产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道原点大道以北,秦创原两链融合1980泾造中心产业园11#厂房。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分类: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在11#厂房内新建1条电解水制氢装置研发生产线。新增设备包括:激光自动焊接机、直流电阻焊接机、垫片裁切机、隔膜裁剪机、旋臂起重机、天车(厂房原有)、电蒸汽发生器、液压升降平台组件、极框翻转机、电解槽总装平台、纯水机、冷冻式空气干燥机、储气罐、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等,以及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气系统等公用工程,可实现年产30台套电解水制氢成套装备。 | ||||
项目组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蒋次群 | 个人资质编号 | 川职卫乙级第2072号 | ||
报告编制人 | 陈森 | 个人资质编号 | 川职(评)20240022号 | ||
现场调查人员 | 蒋次群、陈森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5.7.3 | 企业陪同人 | 韩坤炎 |
采样、检测人员 | 王佳豪、陈昌龙、何婷婷、黄琴、李来霖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5.7.15-17 2025.8.5 2025.8.11 | 企业陪同人 | 韩坤炎 |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 |||||
(1)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 (2)化学因素:镍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激光辐射、紫外辐射(电焊弧光)。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电焊烟尘、镍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其他粉尘、噪声、高温、激光辐射、紫外辐射(电焊弧光)。 | |||||
检测结果:建设项目作业人员接触的电焊烟尘、镍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XG1-2022/XG2-2024)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噪声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一、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划分,拟建项目划分为“机械行业-专用设备制造”,对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第5号),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类,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分类为严重。 二、建议 1.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规定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2.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规定,公告栏应设置在用人单位办公区域、工作场所入口处等方便劳动者观看的醒目位置。 3.企业应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及时更新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4.受限空间作业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保持受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5.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本报告书提出的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和建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单位应当在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工程概算,在总投资中应占合理比例,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经费应单列。 6.定期保养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物资,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7.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配备处理眼睛和皮肤的药品。 8.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编制应急预案演练总结。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一)报告书专家组意见 | |||||
1、细化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告知、公告栏等; 2、保持车间通风设施的完好和有效性; 3、加强作业人员劳保防护用品穿戴的管理,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与保养。 | |||||
(二)建设单位现场专家组意见 | |||||
1、现场需要增加有关职业病危害的警示告知牌; 2、完善现场防噪标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的公示; 3、按照GBZ158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卡及职业卫生公告栏; 4、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有效运行; 5、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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