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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福溪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配套主业储灰功能升级改造控评公示卡
发布时间: 2024-03-25 11:02:50  点击次数: 60  来源: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配套主业储灰功能升级改造
建设单位 宜宾福溪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福溪工业园区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配套主业储灰功能升级改造
建设单位:宜宾福溪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福溪工业园区
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所属行业:G599其他仓储业
主要内容及规模: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30年,主要用于存储福溪发电厂发电期间所产生的粉煤灰,增加公司现有灰库储量及事故应急备用储灰库,设计建设容量为1×5万吨储灰量钢灰库。本次验收期间粉煤灰的存量约2.4万吨。
项目组人员
项目负责人 孙洪燕 个人资质编号 川职卫乙级第2315号
报告编制人 杨中梁 个人资质编号 川职卫乙级第2318号
现场调查人员 杨中梁 现场调查时间 2023.11.12 企业陪同人 刘成利
采样、检测人员 袁欣、龙波 采样、检测时间 2023.12.10-12.12 企业陪同人 杨志军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物理因素:噪声、夏季高温
化学因素:矽尘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噪声、矽尘均合格
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评价结论: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的建设项目,结合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潜在危险性(建设项目主要产生矽尘,矽尘为高危粉尘;本次检测中存在噪声作业岗位,风机为高强度噪声源)、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判定该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 的建设项目。
二、建议
1、组织管理补充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
(1)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及培训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配套法规的有关精神。
(2)按照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
(3)认真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生产作业人员的的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要有针对性,及时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人,减少职业病发生的可能性。
(4)建议建设方按照职业危害告知制度,根据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监[2014]111号的相关规定,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特别针对其告知卡的尺寸、数量及位置按照规范进行设计,并在运行期加强警示标识的检查与维护。(5)建议用人单位根据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6)用人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个体防护补充措施
(1)应配备正规的个人防护用品,购买合格有效的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建立台账,领用本人签字确认,严禁代领、冒领。
(2)正确指导作业人员使用职业病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在定期培训中增加个人防护用品知识培训,在车间外可张贴个人防护用品正确穿戴示意图。
(3)加强监督管理,对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不符合规定或未戴个人防护用品的人员应立即进行批评教育。
4、职业健康监护补充措施
(一)(1)建设单位应对所有劳动者进行健康监护;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体检的类型和检查项目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前的检查,接害人员的体检率应达到100%,严格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复查制度及费用承担规定原则,对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离原工作岗位,妥善安置,复查人员和职业病人按照社会保障规定进行处理。
(2)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3)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各岗位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体检计划,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4)应加强女工的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5)针对上岗前劳动者应在职业病危害告知协议中完善其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既往病史、过敏史和职业史的信息。
5、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须做好记录,资料须存档管理,在演练后指出应急救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该建设项目的应急救援物资应做好清点,每月定时派人进行点检,做好记录,确保所有应急物资处于应急状态,检查配备的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做好维护,并保留维护记录;同时增加应急药品的配备,每月定时派人进行检查,并做好使用记录,确保医药箱内的药品均在有效期内。
(3)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做好受限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准入程序和安全作业规程,并进行相关培训,所有作业人员应掌握计划、程序和规程。
(4)建议建设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作业时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先进行机械通风空气置换→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浓度检测→安全监护→作业审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对在受限空间内的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防毒面罩,(必要时佩戴吸氧式面罩)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保持机械排风抽风,保持容器内新鲜空气流通,减少有毒物质的集聚,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
(5)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各项防护用品、设备均应准备齐全,包括个人防护用品、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安全进出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首先应进行持续通风换气,对有毒气体应进行检测,同时测氧含量。通风换气通入洁净空气,不得通入纯氧,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后方可开始作业,作业过程中也应持续通风。进入前,所有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穿戴齐全,进入时,应注意协同作业,不应一人单独进入,以免发生意外。提供的检测、通风、通讯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照明、安全进出设施、应急救援装备和其他必须设备,均应能正常使用,此外,设备外应有专人对其进行持续监控。
(6)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导致中毒窒息事故处置措施》应急演练。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 报告书专家组意见
1.完善试运行情况调查、分析和评价;2.细化散装库、风机房等建构筑物总平面布置情况调查、分析和评价,细化粉煤灰仓和散装库竖向布置调查、分析和评价;3.细化廊道、配电房等建构筑物通风调查、分析和评价;4.补充完善夏季高温和密闭空间的辨识和分析;5.细化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名称和内容,列表细化应急救援物资配置情况;6.完善扩建后原辅助卫生用室的符合性分析和评价;7.补充职业病危害告知书、防护设施布置图等附件、附图资料;8.校核文本,修改错、漏之处.
(二)建设单位现场专家组意见
1.正确选择个人防护用品(防尘口罩及防噪耳塞),并监督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2.完善高温中署、密闭空间中毒窒息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应急救援演练和评估;3.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牌和公告栏设置;4.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规范开展职业健康体检;.5.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有效运行状态。